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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语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27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语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等活

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厂矿、民办)各学校,各社会中专: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厂矿、民办)各学校,各社会中专加强组织,鼓励教师、学生积极参加,并务于6月30日前按文件规定直接登陆北京中传在线(www.cuconline.cn)、中国教育电视台网、中国语言文字网和新浪网读书频道,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二、我市“中华经典诵读”设教师参赛组,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活动设古体诗词、新诗、散文、赋、楹联5个参赛组,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于8月10日前组织本单位选手进行选拔(可参加任一组或全部参赛组的比赛),选拔结束后,将各组第一名选手经典诵读或诗词歌赋创作电子文本发送市语委办电子信箱(aysyw@126.com),经典诵读或诗词歌赋创作文字稿件和参赛视频资料(时间3——5分钟,wmv格式)录制成光盘,于8月11日前报市语委办公室。8月12日—20日市语委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宣传周活动进行表彰。8月25日前将各组前2名选手报省语委办公室参加全省评选活动。   

     三、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稿件请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直接登陆北京中传在线(www.cuconline.cn)、中国教育电视台网、新浪网、中国语言文字网的专设页面报名并上传创作作品。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报名信息与参选作品寄至组委会专设信箱(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语文出版社“中华赞”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10)。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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