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资讯中心>本地信息>文章内容

安阳市幼儿教育工作办公室温馨提示

来源:安阳市幼儿教育工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09

安阳市幼儿教育工作办公室温馨提示:

1、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2、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3、为了孩子的全面、健康、和谐发展,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家长慎重选择幼儿园,将适龄幼儿送入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相关文章(点击查看):家长该如何为孩子选择幼儿园

博客联盟

相关链接

  • ·教育局直属单位
  • ·县区教育
  • ·在安高校
  • ·教育局直属单位
  • ·相关网站
  • ·教育局直属单位

其他链接

  • ·教育局直属单位
  • ·县区教育
  • ·在安高校
  • ·教育局直属单位
  • ·相关网站
  • ·教育局直属单位

安阳教育信息网版权所有 all copyright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