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正在讲郑振铎的《猫》,课堂上便一派热火朝天。就连日记,也是五花八门。有写自家养猫狗经历的,有写被猫抓狗咬经历的,有写学校里鸭鹅孔雀兔子的,还有写家里养过蛇母亲不敢出房门的……
然而沉下心来去研读,才发现这篇《猫》的思想深度,远远不止于此。
第一、“丑陋”不是原罪,无根由的偏见才是。
丑猫因为不好看,一出场便是被遗弃。三只猫里它的境遇最为可怜,连因为流离失所造成的忧郁气质也被人处处厌弃,成为可有可无的存在。才会理所当然的被当成冤假错案的头号嫌疑犯,遭受不分青红皂白的棍棒加身。
最让人痛心的,是所有人都是冤假错案的制造者。其主导者,更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判断能力的好人。没有什么比好人稀里糊涂做了坏事更让人痛心疾首!由此更凸显了“平等宽容一视同仁”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郑振铎笔下的痛,并非只出现在那个近现代的中国,也并非只出现在东方。雨果笔下的卡西莫多,同样是普罗大众心中“丑陋即原罪”的当然存在者。
时至今日,作为教育者,我们是否也时时带着“成绩即原罪”的有色眼镜去看待学生呢?他们或小心翼翼或叛逆顶撞之时,未必就不是“丑猫”所发出的人性拷问。
所以,颜值不是正义,丑陋不是原罪。我们与生俱来的偏见才是隐藏于血脉之中的癌细胞,需时时检省,否则极易扩散。
第二、生命有多美,就有多脆弱。
文中几处灵动的细节描写,处处显露了猫这种生灵的可爱动人(此处不再举例赘述)。
然而,三只猫,竟无一例外的死亡或丢失。
第一只花白猫的病死,乃是无常的命运使然,它的出现和存在都不过是命运推手的随意拨弄,只能唏嘘。
第二只小黄猫,本事最大,本是团宠般的存在,但却在冷眼旁观者和肆意抢夺者手里落了个“被捡走”的结局,开始了猫生的颠沛流离。“我”的愤怒,未尝没有对同类的失望与愤恨。
“我”以为“我”和别人不一样,然而,对丑猫的无情虐杀证明了自己的劣根性,才会难过至极,以至下决心“再不养猫”。
不管是否有“我”的参与,猫的悲剧命运竟是出奇的相似。它的弱小,它的“宠物”身份,是它悲剧性的必然根源。
人亦如蝼蚁。乱世里几只猫的悲剧命运未尝不是人类的自伤自叹。
更可恨的,文中出现的第四只猫——大黑猫,竟能安然的肆虐横行,且安然无恙!这难道不是对世道的隐喻与批判么?!
然而,这些只是笔者自己在备课时的思索而已,授课时根本不用讲这么深刻。
可就“为何丑猫会成为冤假错案当然的嫌疑对象?如果换成小黄猫是否就不会遭此厄运?三只猫为何无一例外结局皆是悲剧?”来进行挖掘。引导学生有悲悯之意,无偏见之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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